1、负责全旗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管理工作,研究提出全旗领导班子、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、意见及干部管理的办法。
2、抓好全旗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,总结推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典型经验。
3、拟定选拔、培养科级后备干部规划,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和档案,及时提出后备干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,切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;抓好选调生、大学生村官及全旗年轻干部队伍建设。
4、负责全旗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。抓好旗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、推荐、考察、任免、交流、调配等工作。负责全旗党群机关干部统计工作。
5、办理全旗由旗委管理的干部和市委委托旗委管理的干部的职务任免、工资待遇、退休等报批手续,承办县处级领导干部工资待遇的报批工作。
6、制定或参与制定全旗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;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》和全国、省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以管宏观、管政策、管协调、管服务为工作重点,建立健全全旗人才工作新机制。
7、负责旗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,并指导全旗干部档案管理工作;